关于开展2022年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2-11-29 点击数:
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将开展2022年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,参照《苏州市“教育帮困基金”管理办法》,结合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情况,制定下列补助范围和条件:
一、补助范围和条件
1.2022年患病医保内个人现金支付(自付+自费)过多者(需提交相关单据或证明)。
2.瘫痪卧床不起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残人员。
3.长期生病,生活自理困难的高龄人员、孤寡老人,残疾老人。
4.家庭遇到特殊困难者。
(1)家庭遇到意外灾害以及特殊情况所造成生活困难者,需附有关证明或单据;
(2)配偶无工作且配偶看病自负医疗费用过大者,需凭2022年医疗费发票(原件)。
5.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,需提供有关证明。
二、申请困难补助程序
1.符合补助范围和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,自行填写《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》。
2.申请困难补助的离退休教职工将《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》及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票据,交由组长汇总后交到离退休工作办公室。
3.对个别家庭生活确有困难,因故未提出申请者,组长或支部书记可书面说明情况并代为提出申请。
4.交表截止日期:2022年12月10日。
离退休工作办公室
2022年11月28日